关于建立园区、楼宇卫生联络官制度的通知
2022-03-28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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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园区、楼宇卫生联络官制度

通  知


全体会员单位及全市商业、商务楼宇企业: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充分发挥全市商业、商务楼宇内企业防疫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关爱企业员工健康,督促企业员工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传下达防疫信息,更好地实现群防群控,精准防控,织密疫情“信息网”和“防控网”,筑牢疫情“防护墙”,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疫情防控组(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园区、楼宇建立卫生联络官制度,请全体会员单位及全市商业、商务楼宇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卫生联络官制度

      企业是疫情防控的主体之一,要充分发挥企业健康管理的主体作用,园区、楼宇载体运营(管理)方和企业应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包含卫生联络官和卫生联络专员。各园区、楼宇载体运营(管理)方、企业可根据人员规模、组织架构和工作实际,设立1名卫生联络官、若干名卫生联络专员。园区、楼宇卫生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为所辖载体内中小企业提供集约化服务。园区、楼宇载体运营(管理)方、企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积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健康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等工作要求,构建园区、楼宇、企业人员健康保障计划,做好疫情防控信息通报、人员信息排查等工作,及时向属地政府报送区域企业员工健康情况。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的相关要求;督促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或健康监测人员落实相关要求落实人员测温验码、一米线、戴口罩、少聚集等日常防控措施;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组织员工做好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加强接种工作。

      (二)建立和跟踪管理员工健康档案。做好员工每日体温、健康状况等监测,建立健康监测档案督促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员工及时就医排查,跟踪监测并及时上报。

      (三)做好员工健康服务及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素质拓展和健康体检,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加疫情防控、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宣传教育培训。

      (四)加强健康信息对接报送。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等关乎公共卫生与健康秩序的信息,园区、楼宇及时向企业推送疫情防控信息,做好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报送属地政府。


      园区、楼宇和属地企业要积极地与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实现政府企业信息共享,积极推动政府指导、政企联动抗疫模式的建立。



                    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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