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防范传销,您要知道这些→
2024-12-26 18:45: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建设中关于打击防范传销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宣传教育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共同营造群防群控打击防范传销的社会氛围。


现为全体会员奉上

打击防范传销相关知识

让我们一起谨防传销

守护幸福成都


01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02

传销的主要种类

聚集式传销

多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投资”为名,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关系,将人员骗往异地。许诺发展人员数量越多,获得的报酬越多,采取利诱甚至威逼、暴力等手段,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包括 1040 工程、“纯资本运作”式传销和以少量产品为道具并缴纳会员费的控制性传销。

网络传销

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分享经济”、“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建立网站或小程序APP,发展代理商和会员、“下线”的传销。

各类传销均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主要生存方式。

03

传销的法定表现形式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

“拉人头”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团队计酬”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04

传销常见骗人伎俩和惯用手法

伎俩之一

诱惑力十足的“诱饵”。往往编造“高薪招聘”、“提供就业”、“投资做生意”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投其所好,吸引人们前往。

伎俩之二

假装温馨的“亲情友情”。传销人员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伎俩之三

难以抗拒的“精神控制”。对新来的受骗者,传销组织要求“业务员”( 上线 )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对不能讲有关传销的事情;宣扬一些所谓的“成功案例”,消除新来人员的防御心理;不间断进行高强度“洗脑”,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伎俩之四

似是而非的“营销理论”、“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用以伪装传销活动的骗人实质,对老百姓极具欺骗性。

伎俩之五

虚张声势的“互联网传销”。目前网络传销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三是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即传销组织设立网站,参与者通过缴纳入门费加入该网站,取得资格去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伎俩之六

时常变幻的“传销噱头”。为掩盖其拉人头的实质,传销组织者、策划者还利用“股票分红”、“会员制”、“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直销”等各种噱头,给传销活动披上一层掩饰的外衣。

伎俩之七

厚颜无耻的“政治旗号”。传销组织者打着“支持西部大开发”等幌子,曲解国家政策,为传销穿上了一层支持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幌子,增强了传销欺骗性。

伎俩之八

涉黑性质的“暴力传销”。一种是对新来人员,传销组织者收掉其身上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限制其人身自由;一种是传销人员唆使被骗人员编造“生病住院”、“出车祸”等谎言,或谎称被绑架等理由,向家里要钱,已初步显露黑社会性质。


05

传销的危害

1.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2.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快速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3.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甚至引发抢劫、绑架、杀人等刑事案件以及跳楼自杀等惨剧。


4.破坏社会诚信和伦理。传销重要特点是“杀熟”,为升级发财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亲人拉入“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

06

防范的方法

1.保持警惕。如果接到身在外地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乡、同事以电话、微信、QQ 等方式邀请前去合伙做生意、开发大项目,务必要弄清楚对方的真实状况,首先想一想对方是否在从事传销,不要被对方的热情和许诺蒙蔽而轻易前往。


2.虚心学习。了解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如《禁止传销条例》《刑法修正案(七)》等,国家坚决取缔和打击传销的决心和信心。


3.如果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游山玩水、熟悉环境,并要求保管身份证、手机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当地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4.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举报。


5.如果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如果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上传销活动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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