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以后住宅区、楼宇命名
将有官方规定
不能随便起了!
根据征求意见稿
自2024年1月1日起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
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批准工作
由住建主管部门负责
啥是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
住宅区、楼宇?
该办法进行了明确
↓↓↓
哪些词语不能用于
住宅区、楼宇名称?
“山庄”“公馆”不是想用就能用
住宅区、楼宇名称批准有标准
此外
征求意见稿提出
推行命名、更名负面清单制度
对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内的名称
禁止和限制使用
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名称
应在含义明确、健康、名实相符的原则下
申报使用
(来源: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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