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之日前6个月内未裁员的企业,可以开发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吸纳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岗位补贴采用“先发后补"模式,符合条件对象应在岗位使用结束3个月内向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