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营改增”政策解析与应对策略
讲授者:段光勋
第一部分 解析“财税〔2016〕36号文”与七个营改增公告
◆ 营改增历程回顾
◆ 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
◆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 房地产公司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 房地产、物业公司的增值税如何缴纳
◆ 房地产、物业公司兼营行为与混合销售的增值税处理
◆ 房地产、物业公司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 房地产新老项目如何区分
◆ 房地产开发老项目增值税的处理
◆ 企业有哪些应税行为要“营改增”
◆ 房地产、物业公司的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 甲供工程的增值税分析
◆ 清包工的增值税分析
◆ 自持房地产项目出租的增值税处理
◆ 物业公司转租房地产的增值税处理
第六部分 与营改增相关的其他问题解答
◆ 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发票有多少种
◆ 票款货(三流)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 “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 购买职工福利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 开具“材料一批”“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 正确、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可避免多缴纳税金
◆ 公司正确分别核算销售额,减少增值税涉税风险
◆ 停车场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 代收水电气费的增值税处理
◆ 按照36号文房地产公司要建立哪些台账
◆ 收取承租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企业的哪些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免租期、装修期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 住宿费有哪几种情形下所负担的增值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采取简易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