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每天都是315,成都楼宇勇当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排头兵
2017-03-15 18:03:51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成都楼宇诚信经营硕果累累

1、2016年4月,在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成都市楼宇经济专家经过资料预审、现场评定等14个环节,特别是经过入驻客户满意度调查、暗访,对考评楼宇合同管理、服务品质、投诉处理等多方面进行考评,评定出了通威国际中心、成都国际金融中心、仁恒置地广场、中海国际中心ABE座、银泰中心、百扬大厦、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华润大厦8栋超甲级,锦江国际、明宇金融广场、中环广场、明宇大厦、中海大厦、摩根中心、平安金融中心、华宇•蓉国府、平安财富中心、富力中心10栋甲级写字楼。入驻客户均对楼宇给予非常高的满意度调查分数,这是楼宇企业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结果。


   2017年2月,经过27000余人投票,产生的“中国(成都)最具品牌价值楼宇”、“中国(成都)杰出贡献城市综合体”、“中国(成都)服务明星楼宇”、“中国(成都)创新活力楼宇”、“中国(成都)未来地标楼宇”、“中国(成都)绿色环保倡导先进楼宇”共50栋,这些楼宇也是成都楼宇诚信经营的典范。

2、2016年成都代表性商业综合体成都国际金融中心(IFS)、成都远洋太古里、华润万象城、金牛万达、仁恒置地广场、成都大悦城、世豪广场、群光广场、仁和春天广场、珠江国际广场等均取得不俗成绩,这些综合体不仅举办各种特色主题活动,推出各种特色服务,更重要的是,立足客户、奉献客户,视信誉为生命,不断的通过诚信经营,巩固企业形象,加强客户粘性的同时,获得了大批国际国内、成都本土消费者的信任,为成都“国际购物天堂”“中国美丽典范城市”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行业自律

 成都楼宇勇当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排头兵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成都楼宇将勇当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排头兵:

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楼宇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入驻客户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价格合理,明码实价,明折明扣。避免低价、低质竞争,杜绝行业乱象,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三、交易合同规范。制定规范合同及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正当获利、竞争有序。不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损害入驻客户及消费者权益。

 

四、创新服务,化解纠纷。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建立并完善企业内的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提倡消费纠纷和解为先,及时、公正化解消费纠纷。认真听取客户及消费者意见,接受客户及消费者合理建议。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监督,将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行业、企业的重要标准,促进行业、企业建设良性发展。



让我们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成都楼宇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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