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零售和外卖电商平台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02-22 18:00:00


全体会员单位:

根据成商务发〔2022〕19号文件《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业零售和外卖电商平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PART.01

重点防控企业名单

1

重点商业零售企业范围 

包括正常经营的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不含停车场)以上的购物中心、营业面积在1万—5万平米的百货店、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前30强企业中的汽车销售企业。新开业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购物中心、百货店以及新进入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前30强企业的汽车销售企业,纳入重点疫情防控范围。


2

 重点外卖电商平台企业范围 

包括美团、饿了么、盒马鲜生、京东到家、叮咚买菜、朴朴超市等外卖电商平台企业及已入驻以上外卖电商平台的商家等。





PART.02

加强重点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工作  

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分工表;综合运用通报、公示曝光等手段,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重点商业零售企业和重点外卖电商平台企业进行高位监督。切实强化疫情防控管理,负责每日巡查商业零售企业和重点外卖电商平台企业疫情防控,按期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新风的通风口和进风口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通风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2

 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积极转发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文件,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强宣传、强内功、树形象,可在企业内部开展“抗疫先进企业”及“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3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重点商业零售和外卖电商平台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商务部印发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成都市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第三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通风口、进风口要按照《国务院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2021年8月版)中明确的“确保有效通风换气”相关要求进行落实。加强重点风险人员排查,按期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外卖电商平台企业要全力支持配合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每周组织外卖从业人员参加抽样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工作台账,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情况等数据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PART.03

 细化监管措施 


实行清单制管理

在建立疫情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印发《重点商业零售和外卖电商平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联系清单》,明确每一家重点商业零售和外卖电商平台企业的“企业联系人”“主管部门联系人”,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和落实。

加强自查督查

一是企业自查。重点商业零售企业对照《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成都市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第三版)》要求(若有新版指南或方案出台,则按新版要求执行),自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外卖电商平台企业对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自查外卖从业人员岗前防护准备情况、配送分发环节个人防护情况以及疫苗接种情况,做到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二是各企业主管部门督查。各企业主管部门每周至少督查一遍企业的疫情防控情况,并抽查4个外卖商家的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知中的工作内容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行业管理要求,如遇疫情发生,则按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的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联系人:樊老师  028-61883769


                  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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