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要求辣么严,不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但老板说:我们房子的优势呢,离地铁辣么近,还是学区房,还有在建的伊藤,都不体现出来,我们拿什么去卖?重来重来,这些个宣传海报都不行,重来,重来!
地产广告被“立规”后,拼的就是创意了。千万不要说自己是第一,那是直杠杠地往枪口上去撞啊,以后,文案够惨死一大片,地产广告可是段子手的天下了。
旧广告法:黄金地段,稀缺商铺,5年固定回报50%
解读:未来5年稳定回报50%,这个数据咋个来的啊,国家规定的么?不是国家规定的就不要胡乱计算,你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么?
新广告法:有眼光的人,懂得把握现在,更看得见未来
解读:再不买就好像没有远见了。未来的预见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旧广告法:双地铁,荣耀上市
解读:何为地铁房,不要随随便便的一个房子就自戴高帽,并不是房子附近有地铁就是地铁房?有好近呢?“甩火腿”20分钟还是开车20分钟呢?
新广告法:对不起,我们来晚了!
解读:一切尽在无言中啊。好省略。
旧广告法:城市中心点,品质生活圈
解读:你说你是城市的中心就是城市中心了哇,请出示你的证明。
新广告法:当优势太过充分,一切都是多余
解读:说太多都没用,来瞅瞅来看看,你才知道什么是优势。
旧广告法: XX销冠,万楼朝宗
解读:这感觉,油爆爆的,销冠,这个词不好用哦。
新广告法:只是在人群中比别人多卖了一些
解读:瞬间歌儿也要哼起来了,停不下来的节奏。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雷区:学区房、户口、升学保证)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禁区:精装房、装修房)
信息来源:公司地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