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成都市规划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色彩规划管理的暂行规定》。本项《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今后成都修房子,得看邻居“脸色”了。
从8月21日起,成都五城区里的新建房屋,在确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必须依据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等内容,对项目的建筑色彩控制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建筑的具体位置、主要功能、建筑形式以及周边环境色彩等合理确定。
按照之前发布的《成都市建筑规划设计导则(2013)》,成都市建筑色彩主要按灰、暖黄色、砖红色进行引导。两年前,成都市就明确“建筑色彩控制按照灰色、暖黄色、砖红色三色进行引导。”
成都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黑色主导的建筑色彩需慎用,灰色主导辅以彩色点缀,暖黄色主导的高层办公建筑体现时代感,暖黄色主导的居住建筑强化舒适宜人的温馨感受,砖红色主导的建筑群强化时代特色和活跃氛围”。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
建筑色彩规划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色彩规划管理,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的新建房屋的建筑工程色彩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及本市其他区(市)县新建房屋的建筑工程色彩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筑色彩确定基本原则)
建筑色彩选择应根据相关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内容,结合建筑的具体位置、主要功能、建筑形式以及周边环境色彩等合理确定。
第四条(管理要求)
新建房屋的建筑色彩应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
(一)在确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应依据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等内容,对项目的建筑色彩控制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筑项目报审方案提交主要地面正常视点实景嵌入效果图,标注建筑外立面主材材质、色号。
(二)建筑方案规划审查和专家评审时,应一并对建筑外立面色彩及材质进行审查和论证。
(三)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同时向建设单位告知参与现场确认建筑外立面主材色彩和材质的相关事宜,参与建筑外立面主材的样板核验,出具核验意见表。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布内容应包括主要效果图。
(五)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规划核实时,应一并对建筑外立面主材色彩及材质的整体效果进行核实。
(六)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与方案整体效果不符的,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通过规划核实;拒不整改的,不予规划核实。
(七)建设单位确需变更建筑外立面主材色彩及材质的,应按规划相关变更程序办理。
第五条(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