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政策利好!科技人员的春天来了!
2016-02-19 16:54:08

 

为了解决我国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科技成果转化率仅有10%等体制问题,全国人大在去年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近日,国务院、四川省相继出台重磅举措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瓶颈。

 




国务院五大举措促科技成果转化

科研骨干可获50%成果转换奖励




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鼓励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并享受以下政策,以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


声音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高性能所博士生沈弼龙说,政策一方面激励科研成果转化并让有贡献的科研人员尝到成果转化的甜头,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科研人员投身创业后公职不保、科研经费中止,没有回头路等后顾之忧。 





一是自主决定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原则上不需审批或备案。鼓励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成果。支持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声音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汪斌认为,第一条举措短短几十个字却是力度空前的突破。一是明确了国家设立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决定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二是简政放权,原则上不需审批或备案;三是鼓励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成果,支持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二是成果转移收入全部留归单位,主要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和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科技成果转移和交易价格要按程序公示。


声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教授王成社表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这次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成果转移收入的留归权属





三是通过转让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应提取不低于50%用于奖励,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中开展技术开发与服务等活动,可依法依规获得奖励。在履行尽职义务前提下,免除事业单位领导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声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教授王成社表示,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成果转化的分配比例,这将极大调动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处长孙晓峰认为, 首次明确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中开展技术开发与服务等活动,可依法依规获得奖励。这对鼓励科技成果为社会服务有重要现实意义。





四是科技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开展成果转化。离岗创业期间,科技人员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实施成果转化。


声音

“不少科研人员可能是初次创业,对市场不熟悉。想闯,但没有很大把握,想闯,又不想轻易丢掉公职。这项举措很给力,将会激励更多科研人员投身创新创业。”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汪斌说。





五是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研发机构和高校绩效考评,加快向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完善支持单位和个人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措施。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声音

“总体上看,这些政策既是对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细化落实,也是对2014年以来,中关村、张江、东湖等示范区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使用、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成果的肯定、深化和推广。它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阻碍国有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促进成果产出,提高转化效率”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处长孙晓峰说。






四川出台科研改革总体方案

明确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


2月16日,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试点推进方案》,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


《总体方案》针对中央在川科研院所、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等5类主体,明确了改革的思路原则、方向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及时给予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


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


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


放宽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科研院所分类定位、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院所制度基本确立,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成为我省转型升级发展的新动力。


按照“转化一批、深化一批、改制一批、新建一批”要求,分别确定试点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在组织管理、资源配置、激励评价、用人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力争用1-3年时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模式和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全省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成都做法


2014年8月13日,成都已正式出台《成都市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成都十条”,点击了解),力求破除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的固有“枷锁”。




延伸阅读


为引导全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财政部、科技部设立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来源于:成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