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子公园商圈项目合作大会比选通知
2020-02-19 00:00:00

成都交子公园商圈项目合作大会比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比选通知


      一、比选项目简介

      本次比选“成都交子公园商圈项目合作大会”会务服务采购,须具有相关服务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成都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会”相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以交子公园为基础,规划建设一个世界级商圈”的总体要求,首次面向全球发布交子公园商圈规划,隆重推出交子公园商圈;汇聚行业力量,为交子公园商圈建设建言献策,集智借脑;实际落地一批示范性、引领性的项目和品牌,全面启动商圈建设;促进一批商圈存量项目建设提速和提档升级,加速商业服务升级迭代,助力生态价值高效转化,戮力同心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作出贡献。

     活动时间:2020年8月27-28日(拟)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供应商库成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满足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按下列要求递交比选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日14:00(北京时间);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会议室(西御街3号领地中心东塔楼17层)。

4.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视为不参加本项目比选。比选申请文件使用中文(汉语)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邮寄),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5.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加盖公章。

四、比选申请文件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服务方案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

(2)场地设计搭建,提供会议场地及LED、灯光、音响等设备;

(3)活动背景板设计制作;

(4)活动相关视觉物料设计及制作;

(5)电子及纸质邀请函制作;

(6)提供茶歇、伴手礼、宣传册及活动所需的其他物料;

(7)活动现场摄影摄像;

(8)邀请媒体;

(9)负责活动期间的全部服务保障工作(礼仪、安保等)。

1.服务报价方案(须附明细项,无规定格式)

2.本次比选不提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由比选申请人自主编制。

  五、评审

1.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

2. 评审结果的确定:比选人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中选人,比选结果在比选人官网公示,不再以书面形式告知比选申请人。

3. 评审会开始后,直至授予中选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4.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选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情况和索要评审过程材料。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

地  址:成都市西御街3号领地中心东塔楼17层

联系人:熊娉婷

联系电话:18381657592